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十一届党委巡察“回头看”工作组于5月下旬至6月底对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进行“回头看”巡察。
工作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工作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值班手机:13404808926、18686096886(受理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9:00至17:00);接访地点:赛罕校区文史楼北楼306室;电子信箱:xuncha05@imnu.edu.cn; 意见箱设置地点:赛罕校区文史楼北楼南门内侧106室对面。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工作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内蒙古师范大学十一届党委巡察“回头看”工作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