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内师校发[2019]93号)要求,我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云剑
副组长:萨如拉
成员:张健楠、苏伦嘎、黎明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