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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刘孟怡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1-06-28]

经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研究和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将刘孟怡、张琪悦、郝文宇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孟怡,女,汉族,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1999年3月5日出生,2020年10月就读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现任继续教育学院文体部负责人。该同志于2017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刘云剑。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6月17日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批,2021年6月17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张琪悦,女,汉族,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1999年3月16日出生,2020年10月升入内蒙古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刘云剑。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6月17日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批,2021年6月17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郝文宇,女,满族,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镇窝吉村人,1999年9月19日出生,2020年10月升入内蒙古师范大学,担任汉语言文学班级劳动委员一职,该同志于2017年9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3月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张健楠。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合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6月17日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批,2021年6月17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1-4393134

来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

邮政编码:010022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