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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办的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聘“特岗计划”教师岗前培训线上开班

[日期:2022-12-10]

12月10日上午,由我校承办的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聘“特岗计划”教师小学教师岗前培训线上开班。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李志昱,呼和浩特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于秀娟,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主任,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王利,副书记、副院长刘云剑,副院长付丽和,副院长召那苏图出席开班式。开班式由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韩彦斌主持,本次培训班班主任及600多名新聘小学特岗教师参加了开班式。

开班式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李志昱讲话。他首先代表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向承办本次“特岗计划”岗前培训的内蒙古师范大学表示衷心地感谢。李志昱表示,乡村振兴,教育更要先行。做好“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项部署。在“十四五”时期,努力扩大“特岗教师”岗位,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助力我区乡村振兴的伟大工程。自治区教育厅对本次培训项目也高度关注,希望各位学员不负所托、不负众望,将这段时间所学到、所悟到的,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上去,为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与振兴贡献力量。

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韩彦斌主持开班式。

王利在致辞中表示,教师强则教育强,教育强则国家兴。教师是教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教师是教师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支撑,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将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统筹推进提供人力资源的有力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举办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前培训。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自治区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培训基地和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多年来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依托学校丰富的区内外、校内外优质培训资源,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精准组织实施,不断创新培训方式,致力于提升培训质量,提升参训教师的培训获得感,扩大学校培训品牌的影响力。作为培训承办方,王利希望参训教师珍惜培训机会,尽快转变角色,增强学习动力,克服工学矛盾,确保培训时间,在培训过程中,学思结合,深度参与,切实提高培训效果,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实践工作中,做到学以致用,真正实现培训目标,努力成长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自治区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呼和浩特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于秀娟在讲话中提到,呼和浩特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在本次培训中承担专业课的培训工作,感谢内蒙古师范大学对首府教研员专业能力的充分信任和肯定。承担培训工作的教研员将不负众望,全情投入,助力培训课程的体系建设,把最好的课程,最佳的状态,最干的干货展现在大家眼前,帮助参训教师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希望各位参训教师,作为新教师要把握住每一次的培训机会,以自我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为目标,虚心学习,勤于思考,整理积累,交流分享,内化实践,反思提升,做学习型的教师,研究型的教师,实干型的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不平凡的自己,创不平凡的事业,育不平凡的学生。

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刘云剑代表项目负责人介绍培训要求。

兴安盟科右前旗白辛小学马莉老师作为学员代表在开班式上作表态发言。

本次培训采取同步在线的形式,共设计10天的线上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涵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的磅礴伟力——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专业发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班级管理技能和综合实践,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课程标准与学科核心素养,教材教法、教学常规与教学实践的基本要求及各学科优秀教师课例分析等内容。

图文:萨如拉

审校:刘云剑

审定:韩彦斌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