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教师、参训学员:
原定于2009年年底举行的自治区级骨干教师论文答辩,因“甲流”等客观原因未能如期进行。经研究,决定将学前教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信息技术、中学英语学科骨干教师论文答辩推至2010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第四条。希望各位骨干教师和指导教师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骨干教师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
一、骨干教师论文答辩的条件
1、各学科骨干教师必须按照集中培训期间布置的要求,完成网上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学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允许参加骨干教师论文答辩。
2、各学科骨干教师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开题、修改,并经导师签注“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如没有按照以上程序完成论文,则不能参加骨干教师论文答辩。
3、参加骨干教师论文答辩的论文必须是自己撰写完成的,如发现答辩的论文为直接从网上或学术刊物上下载或抄袭,或对引用内容没有注明,则将此论文直接定为不合格,从而也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
4、因为各种原因未参加骨干教师论文答辩者,不能获得“自治区级骨干教师结业证”。
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所承担骨干教师的论文写作、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严格审核学员的论文,把好质量;对存在论文抄袭现象或不符合骨干教师撰写论文要求者,提出重写要求,保证每一位骨干教师的论文在答辩之前必须经过指导与修改,并做好指导记录。
三、要求
1、各学科骨干教师,须于2010年1月30日前与指导教师联系,完成论文的修改,并请导师签注意见。
2、论文定稿后将其打印一式六份,用快件形式寄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收件人为各班班主任。同时,写清楚你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单位、邮编等。骨干教师论文收稿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日之前。
四、论文答辩时间
1、信息技术、中学英语学科骨干教师于2010年3月13日、14日论文答辩。
2、学前教育学科骨干教师于3月20日、21日论文答辩。
3、小学语文学科骨干教师于3月27日、28日论文答辩。
4、小学数学学科骨干教师于4月10日、11日论文答辩。
五、报到与答辩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六、学员报到时需将加盖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的考核登记表交班主任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