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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遴选自治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0-06-1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有关精神,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以下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推荐遴选自治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的通知》(请见附件),面向全区各有关高等院校、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相关教师发展机构,遴选一批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或教学实践经验的优秀校(园)长、教研员、一线教师、退休教师等培训专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对原有的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

各学院、各部门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推荐遴选登记表》(请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发送至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根据遴选条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批。

联系人:高丽桃、额尔敦毕力格、王宣智

联系电话:0471—4393075、4393143,15389803321、

18974925561、18104867753

电子邮箱:jxjy@imnu.edu.cn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遴选自治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的通知》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推荐遴选登记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