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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3-19]

各院、系、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内教办发[2004]39号文件形式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切实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实现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习质量和学生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院、系、部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教学与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于2002年12月修订的《内蒙古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条例》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要求、论文的选题和指导、成绩的评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围绕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细则。

  三、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

  对毕业生的论文(设计)写作要求要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的标准看齐,无论是论文(设计)的字数、形式等均要与对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等同,各单位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影响毕业生的培养质量。

  四、对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方式做出调整

  《内蒙古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条例》中规定“各单位对论文成绩的评定,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评审或答辩的方式均可”。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从2005届毕业生开始,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必须经过答辩,成绩在及格以上者方可毕业;2004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仍可采用评审方式。鉴于这种变化,希望各院、系、部对这项工作尽早做出安排。继续教育学院将在适当时候对论文答辩与评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今后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中也将加大对各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考察力度,并将其列为确定评估结论的重要指标。

  五、妥善保存论文的有关文档

  《内蒙古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条例》的附则规定从2003届本科毕业生执行该《条例》,所以从2003届毕业生开始(含2003届)各单位的本科毕业生论文及成绩要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4年5月20日